广化司党字〔2011〕17号
关于设立公司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小组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有效监督、防范风险、改善管理、提高绩效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企业党组关于《加强中国科学院控股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企党办函字〔2011〕21号)文件精神,党委决定设立由纪委委员、职代会代表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成员组成(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如下:
组长: 刘伟区
成员: 申智慧、张敏、梁利岩、廖嫣华
监督小组将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科学院和国科控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设立△ 纪检 监察 审计 监督小组△ 通知
抄送:中国科学院企业党组办公室。
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