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化司字〔2014〕30号
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
司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化学)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企业党组、广州分院党组的部署和《实施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强化反腐倡廉重点领域的预防监督,注重制度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目标提供坚强而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在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的努力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下,至2017年,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公司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具有广州化学特色及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院党组“12项要求”和《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科院党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2项要求》的实施细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一)一以贯之从严抓党风
坚持从严抓党风,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二)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院党组“12项要求”和《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科院党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2项要求》的实施细则,重点加强对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品消耗、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管理控制。把反腐倡廉制约机制有效地植入到管理的流程中,使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监督制约的内在机制。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进行有效的监管。(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基层调研,切实解决公司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向各方面的骨干及代表征集对党员领导班子在关于公司发展现状、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收发室设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书面意见并及时进行沟通反馈与督办落实。(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3.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根据企业特点,把反腐倡廉制约机制有效地植入到管理的流程中,使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监督制约的内在机制。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进行有效的监管。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纳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严肃查处作风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查结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适当形式分级进行通报或曝光。(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三、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相结合,注重源头预防,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构筑干部职工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司务公开、党务公开,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构建完善监督网络。
(一)深化廉洁从业宣传教育
1.坚持以领导干部、中层管理骨干、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重点开展理想信念、遵纪守法的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将廉洁从业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纪律教育月、专题报告、案例警示、主题展览等多种形式,保证领导干部、科研骨干、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廉洁从业专题教育活动。(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3.由公司党委组织每年至少安排1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公司主要负责人结合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每年要在本单位进行一次学习交流。(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4.把廉洁从业教育作为领导干部上岗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5.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制定系统的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对公司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相关管理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将责任书和承诺书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按企业党组等上级安排,坚持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进领导班子的成员、新当选和新任命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加强审计监督
1.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的审计工作,加大公司的审计力度,使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责任部门:财务部)
2.加强审计制度建设,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明确审计内容和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严格审计工作要求,建立审计工作问责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公司重要事项做好定期审计。(责任部门:财务部)
3. 有效利用审计的结果,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职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公司,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查找制度漏洞,总结问题发现的原因,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杜绝类似审计问题的再次发生。(责任部门:财务部)
(四)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内控体系
按照企业党组部署安排,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与内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为目标,制定年度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深入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在预防腐败、防控风险的同时,不断促进和推动管理水平的提升。
1. 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和企业管理,提升公司内在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公司经营层的“三重一大”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审批流程,规避风险,加强财务实时监管,保证公司资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
2.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工作,坚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和主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方面开展风险防控工作。(责任部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3.坚持动态管理。每年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评估,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巩固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
4.按照中央、企业党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科技发展部)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加强规范管理
1.坚持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向驻院纪检组、监审局请示报告制度:信访举报统计情况要按季度报送,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要当日报告,对干部职工进行党政纪处理要提前报告。(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途径,在公司网站设立举报邮箱:dwsj@gic.ac.cn,公布举报电话:020-85231230,明确专人管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处置工作。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类方式处置信访举报线索,进一步规范核查管理,建立数据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努力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加大惩处力度
1.严肃处理发现的各项违法违纪行为。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放在重要位置。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收受贿赂、转移私分、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所相关要求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各种会所。严禁党员干部参加未经过公司审批的培训特别是天价培训。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干部职工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责任部门:公司纪委)
2.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纪检组)领导为主,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进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领导班子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三)严肃责任追究
坚持“一案双查”,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在违法违纪问题查结后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的,要按照职责分工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分管工作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或纪监审部门的责任。对查结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分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向上级报告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2.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公司董事长为广州化学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在党风党建工作中承担主要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广州化学投资控股公司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公司领导干部要在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述职述廉。(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公司纪委要切实起承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履行协助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2.公司纪委要加强纪监审机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院党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分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发党字〔2011〕10号)要求,切实加强公司纪监审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纪监审干部参加有关教育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改革创新。(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三)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1.公司要建立工作备案制度,每年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每年要对本系统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要把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2.公司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任务落实。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按照中科院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责任部门: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
附件:2014-2017年度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表
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
抄送: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