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继续教育处相关规定,请专业技术人员务必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2012年的继续教育课程学分修满(72学时),否则将影响今后的广东省职称评定。
一、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
公需科目(18学时)可在广东学习网完成(http://www.gdsjxjy.com/)。学习课程名称后面注明有“适用2012年度”。完成课程学习、考核后,请登录广东学习网点击“学时申报”模块,进行送审。
选修课(12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可以将2012年授权的专利,发表并已刊登的论文、项目结题报告,自行扫描上传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学时,以上内容均可申报42学时。
二、继续教育注册说明。
请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http://www.gd.lss.gov.cn/jxjy/),点击注册栏目“个人注册”,单位所在城市选择“广东省省直”,所在单位选择“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继续教育学习中遇到其他问题,请联系:85231287。
人力资源部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