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1年12月9日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所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所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努力学习和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健康的体魄、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主要是为本领域涵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工程设计和研究院所培养应用型、技术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材料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材料工程领域应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实验技能,了解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学科领域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具有解决工程问题或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能力,有胜任企业需求,促进企业发展,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材料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原则上培养过程为两个阶段,前一年主要是课程学习阶段,后二年主要是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三、课程学习
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低于35 学分,其中,在研究生院集中授课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少于5学分。
课程学习部分应在自正式入学之日起3年内完成,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论文工作的中期考核和学术报告、社会实践等,在提交论文前必须完成。
为了满足企业对复合型与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要,课程设置力求宽广性、综合性和相应深度的结合,课程内容应能反映材料工程科学技术前沿的新发展。课程体系包括公共课程、基础理论课程、专业技术类课程和选修课程,设置如下:
1.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
(1)公共课程:硕士学位英语、政治课(包括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等。
(2)专业技术类课程:结合学科发展方向,从专业技术类课程及其它交叉学科中选定。由导师指导学生选课,一般三至四门课程。
2.非学位课
(1)公共必修课:通识案例,1学分
(2)公共选修课: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管理科学等课程,一至三门课程,由导师指导选课,不低于3学分。
(3)专业选修课: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进展和学科综合等,三至五门课程由导师指导选课。
3.具体课程体系设置见下表,如下表课程不满足培养计划要求,可参照广化所字〔2010〕2号附件4“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硕士生培养方案”中“表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 执行,专业学位课以“*”者表示。课程名称和学分如有变化,则依据当年研究生院开设课程为准。
全日制材料工程硕士课程设置一览表
(未完见下页)
全日制材料工程硕士课程设置一览表(续上页)
类别 |
课程名称 |
专业学位课标志 |
学时/学分 |
备注 |
专业技术类选修课 |
材料的变形、断裂和位错 |
* |
60/3 |
|
材料的疲劳与断裂 |
|
40/2 |
|
弹塑性力学 |
* |
60/3 |
|
塑性加工力学 |
|
40/2 |
|
现代焊接与连接工程学 |
|
40/2 |
|
纳米科学技术概论 |
|
40/2 |
|
陶瓷化学 |
|
60/3 |
|
固体材料学 |
|
40/2 |
|
纯化与分离科学 |
* |
40/2 |
|
胶体与界面化学 |
* |
60/3 |
|
色谱技术理论与应用 |
|
40/2 |
|
膜分离科学与技术 |
* |
40/2 |
|
现代分析化学原理与技术 |
* |
40/2 |
|
生物材料工程学 |
* |
40/2 |
|
生物工艺学 |
* |
40/2 |
|
现代微生物学 |
* |
40/2 |
|
酶学及酶工程 |
* |
40/2 |
|
生物化学实验原理与技术 |
|
40/2 |
|
药物化学及药物设计概论 |
* |
40/2 |
|
分子模拟的原理和应用(一) |
* |
40/2 |
|
分子模拟的原理和应用(二) |
* |
40/2 |
|
网络化学化工资源 |
|
40/2 |
|
计算机在过程工程中的应用 |
|
40/2 |
|
公共选修课 |
科研思维与科技写作 |
|
20/1 |
|
第二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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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位申请资格与要求
1.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在正式入学之日起4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 满足《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且达到下列要求者,方能申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1)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2)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五、学位论文要求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密切结合所在企业所面临的技术改造、革新、引进等技术难题或科技攻关项目。可以是开发型、设计型或实验型等多种类型。选题时导师应安排工程硕士生阅读相关文献。
学位论文内容应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工作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深度及工作量,体现作者的新思想和新方法,反映作者应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应有独立见解和创新点。工程硕士研究生要认真撰写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送相关部门或委员会审核。工程硕士生要根据相关部门或委员会提出的的意见认真修改,修改通过后,同行专家评审。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同意,允许在半年至一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一次。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其他
1.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归属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学位委员会,由科研教育部负责解释。
2.本培养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