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等相关表格
及变更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署名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要求,我所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署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等表格将进行变更,现将有关变更内容通知如下:
一、更新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等相关表格
从即日起,请各位导师和学生一律使用更新后的各类研究生培养环节、答辩及学位申请等的相关表格及学位论文中英文封面,更新后的表格可从本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培养或学位栏目下载。
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末位署名单位变更为“中国科学院大学”:
从即日起,将广化所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0广化所字【2010】2号)第八条(三)5. 变更为:
5.论文署名单位要求:申请学位用的科研学术业绩(如发表论文、专著及科研成果等)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末位署名单位署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利第一发明单位为“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学生的第一招生导师,专利第二发明人为学生本人。
科技发展部(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