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提出申请。
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可通过我所网站查阅本所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从2015招生年度起,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我所根据学生的个人潜力和本单位招生名额的类型分布,将推免生录取为学术型、专业型和直博生。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广州化学所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已获得就读学校推免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8. 符合当年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
二、 申请程序
(一)本人申请
已获学校推免资格的的优秀毕业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申请信息。填报时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学校代码:14430),院系所选择“广州化学研究所”(院系所代码:033),之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填写报考志愿、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 初审和发送考核通知
我所对申请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我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发布推免生考核通知,申请者也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在我所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复试等操作。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需按照我所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面试,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材料(提交时按如下顺序排列装订,并在装订件首页附材料目录):
1、必须提供材料:
(1)已签字盖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原件;
(3)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四、六级证书,TOEFL或GRE成绩证明等) 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2、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附件2)(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三、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2014年9月底至10月中旬,视申请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名情况安排。
2.考核方式及内容:由我所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口试为主,必要时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英语及体检。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②.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③.英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④.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我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 、拟录取及待录取通知
1.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按我所要求即时回复确认。对考生的拟录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为准。
已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再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网报现场确认。
2.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
五、录取资格复核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所将对接收的推免生近期学习情况进行审查。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 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直博生申请
我所2015年可招收直博生,招收专业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具体研究方向可通过我所网站查阅《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1.本年度我所将从招收的优秀推免生中择优录取直博生,直博生不需要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和博士生入学考试。
2. 申请直博生另需提交《直博生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3)。
3. 直博生的其他申请程序、面试等,与硕士推免生同步进行。
七、其它
1.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所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网站:http://www.gic.ac.cn/
2. 本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 凡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4.投诉和监督电话:020-85231269。咨询电话:研究生部 020-85231264
5.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它有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办公楼221室 邮政编码:510650
网址:http://www.gic.ac.cn/
联系部门:研招办
联系电话:020-85231264
E-mail:yjs@gic.ac.cn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专家推荐书》
3.《直博生报名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