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2020年本所招收国家计划博士生11名,招生专业为有机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入学初试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58分,入学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给予明确的等次结果。
2.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考核。
三、复试安排
(一)、体检
考生自行安排时间前往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建议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当天上午,复试当天请提供体检缴费小票(用于研究生部统一领取体检报告)。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体检中心电话:020-38688046。体检当天请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前台选择“研究生入学体检项目”。
(二)、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分组:见行政楼213室张贴表(考生在行政楼213室等候)。
2.复试时间安排:
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14:30行政楼202室(英语测试)
14:30-16:00行政楼314室(专业面试)
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6:40-17:00通知面试结果、定导师(行政楼202室)
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通过者办理拟录取手续(行政楼202室)
(三)、食宿安排:
食宿安排:就餐在本所食堂,住宿:研究生公寓五楼招待所,预约电话李老师020-85231231(80-100元/人/晚)。
(四)、防疫安排:
1.根据广东省卫健委及本地社区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前14天开始填写穗康小程序凭电子健康码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并通过招办微信群每日如实上报个人体温及基本健康状况。其中湖北、吉林、北京等地区考生需要提供在广州复试当天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且核酸结果无异常者方可正常参加现场复试。请湖北、吉林、北京地区考生联系所在地医疗机构,前往广州前进行核酸检测,请将报告结果提前通知我单位招办。如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考生,或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出行人员,近一个月内国外入境考生,请及时与我单位招办联系。
2.抵达我单位当日,需要在所门口出示穗康码并且测量当日体温。
3.目前仍然属于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复试的各位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复试往返途中应留意周围人群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按时作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面试:(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素质和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审核考生资料为主要方式来进行,必要时对考生进行提问。
(3)英语听说测试和专业英语翻译技巧。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按8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按20%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本所如果需要,可安排多次复试。
五、调剂:
1.调剂仅限于中科院系统内。
2.考生调入和调出由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外联系。
六、录取
1.我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复试中有严重违纪、作假、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5.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确定,复试成绩及录取成绩均应在60分(百分制)以上, 复试成绩或录取成绩小于60分(百分制)不予录取。
6.定向生录取前应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
7.本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8.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所网页公示10天。投诉、申诉和监督电话020-85231399。
七、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复试名单公示
序号 | 考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专业 | 初试总分 |
1 | 144300103300001 | 李荣锡 | 男 | 有机化学 | 198 |
2 | 144300103300003 | 唐秋实 | 男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183 |
3 | 144300103300007 | 吴一菲 | 女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06 |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