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园区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职工32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7人,博士硕士导师24人。拥有广东化灌工程院士工作站;中科院新型建材与电子精细化学品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联盟;多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中心:包括中国科学院新型特种精细化学品工程实验室、广东省电子有机聚合物材料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化学灌浆工程中心和广东建材化学品工程中心和中科院精细化工韶关研究院;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研发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发机构,此外,还有位于广东南雄的精细化工生产基地等多个产业化转移基地。
★ 主要优势重点学科领域:主要优势重点学科领域:新型建材与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与特种精细化工材料,电子有机聚合物材料,化学灌浆材料与工程技术,有机化学及分析化学,化工安全科学与工程。
★ 招生专业介绍: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现设有化学—级学科博士学位培养点、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培养点、材料与化工工程博士学位授极点,下设招生专业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与化工(所有硕士专业均接收退役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除材料与化工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考生)。
我所属国民教育系列之高等教育学历系列中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学历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 办学特色:我所已有40余年研究生培养历史,充分利用应用型研究单位培养研究生的优势,根据化学学科实践性强的特点,率先在单位内部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并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业及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的深层次结合,辅以共建平台、联合培养、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分层次分类别进行产业化,所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较高的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一定的科技管理能力,属社会目前急需的化学化工、新材料领域发展的高端复合型专业人才。
在学研究生通过对导师承担的创新联盟计划、粤港招标、新兴战略性产业关键技术项目、国家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应用基础性课题开展研究而获得的科研成果,直接在我所技术转化平台上学以致用,积累“准”专业工作经验,为就业奠定良好基础,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全国应用领域各行各业的领导和骨干力量, 截止到2022年我所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为100%,2019届超过四分之一的毕业生已申请国外或香港高校奖学金继续深造。
★ 在学研究生待遇:提供奖学(助)金,广州化学所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达100%,另外根据学生参与科研开发的业绩可不定期享受科研奖金。提供免费博士研究生单人宿舍,内有独立阳台、卫生间,配置热水器、电话及免费宽带网接口。
联系部门:研招办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0)85231264
单位代码:14430-03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邮编:510650
电子信箱:yjs@gic.ac.cn
★ 欢迎各位同学报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详细信息请登录本所网站:http://www.gic.ac.cn/研究生教育
报考须知
广州化学所2023年通过“申请-考核”制完成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须按全校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一、培养目标
广州化学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广州化学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至少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及拟报考的我所博士导师提供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广州化学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5.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研究所和学院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校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七)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和复试前向我单位和导师如实说明,我所同意才能报考和参加复试。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一)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01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本次网报我所只有普通招考(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招生方式。
我所春季只招收本所硕转博考生,秋季招收直博生及对外公开招考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博士网报公告规定截止时间前(2023年1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请务必使用顺丰或EMS)向本所研招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正反打印并签字)2份(报考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2)推荐信三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及我所拟报考的博士导师提供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需密封且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签字后随其它材料一起提交),推荐书空表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好后,在推荐书第2页“推荐人工作单位”栏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盖红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往届生由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在学证明)。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考试时验原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复印件,考试时验原件。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研设想或计划。
(8)考生组织关系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政审表》;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11)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单位研招办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12)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我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出现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3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4.研究所将对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接到参加综合考核的通知,在综合考核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及时选报其他院校。
5.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部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我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
(二)资格审核
审核分为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核两个环节。
(1)形式审查
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检查其报考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是否一致、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者材料将被进行学术审核。
(2)学术审核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集中学术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综合审核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和学术水平,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名单将在广州化学所网站上公布,并进入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核。
(1)外国语能力考核:针对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2)专业基础考核:考生以PPT形式(10分钟)介绍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读博期问的工作打算等,然后考生回答考核小组专业提问。重点考查考生对本领域证的掌醒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们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满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开放性试题,如科研工作方式论述、攻读博士阶段研究工作设想等,考试科目为1门,考试形式为开卷,可以使用笔记本电脑,但不可联网。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综合素质考核: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通知以每年实际发布通知为准。
普通招考的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由国科大组织,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和时间、地点由所里通知考生。
(三)时间安排
资格审核:2023年1月16日至20日(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2023年4月10日至14日(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普通招考的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由国科大组织,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和时间、地点由所里通知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考试方式
初试时间:外国语:2023年4月8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4月9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月8日下午和9日上午,具体以网站通知为准。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以网站通知为准。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本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本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总成绩(含综合考核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所研招办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免收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学习年限
1.我单位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我所主页http://www.gic.cas.cn/yjsjy/yjsjygk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联系我所研招办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5.以上内容若有变动,以2023年全国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恕不另行通知。